各市州、省直管县考试受托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管理(以下简称特考收费管理)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严格执行。
一、收费管理员信息备案
按照考试收费管理工作要求,各市州、省直管县考试受托单位需指定专人担任收费管理员。具体负责:本单位及下辖考试点考试费收缴情况查询及统计工作;本单位及下辖考试点考试费核对及分成工作;下辖考试点享受80%优惠缴费政策的考生缴费信息审批。
各考试受托单位须填列《收费管理员信息备案表》报省安全技术中心备案(附件1)。如遇人员调动、离职,须及时变更收费管理员,做好工作交接,并同步报省安全技术中心备案。
各考试受托单位收费管理员应严格按照“先缴费,后考试”的原则做好各项考试费收缴管理工作,确保考试费“应缴尽缴,应收尽收”。
二、上报考试缴费明细表
根据考试管理工作要求,市州、省直管县考试受托单位要指导、协助下辖考试点建好考试管理登记台账,按季度汇总后,填列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缴费明细表》(附件2),所填数据务必真实准确、实事求是,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省安全技术中心报送上季度缴费明细表,经省安全技术中心核对无误后,方可办理考试费分成。
三、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
按照湖南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省本级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湘财事务〔2023〕4号)要求,自2024年4月1日起,我省特考收费管理新系统正式上线,并全面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,严格执行全省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,实现电子缴款书生成、传输、查验、核销、入账、报销和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。另,为避免出现特考费多收、错收、代收及虚开、代开非税收据等违规情况,我省特考费收缴执行“一人一缴”原则,相关收据抬头只能开具考生个人姓名。
四、煤矿相关工种考试收费流程
由于煤矿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暂未与我省特考收费管理系统对接,为做好煤矿相关工种考试费收缴工作,暂按以下步骤实施:
1.各市州、省直管县考试受托单位审批相关考试计划。
2.考试点打印考试计划清单及考试人员名单,经考试受托单位复核无误后加盖考试点及考试受托单位公章,由考试受托单位扫描发送至省安全技术中心备查,联系人:邹慧玲;电子邮箱:925060975@qq.com;联系电话:0731-89751270。
3.考试点在特考收费管理系统录入“缴款通知单”,通知考生缴费(详见《收费管理系统适配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使用手册》)。
4.考生通过微信查找“湖南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缴服务”小程序,进行相应操作完成缴费。
5.完成缴费后,考试点在特考收费管理系统导出“缴款书明细信息”,经考试受托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考试点及考试受托单位公章,由考试受托单位扫描发送至省安全技术中心备查后方可开考。
附件:1.收费管理员信息备案表
2.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缴费明细表
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
2024年4月8日
附件1
收费管理员信息备案表
考试受托单位名称(公章): 填报日期: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姓 名 | 职 务 | 联系方式 |
1 | ||||
2 |
填报人 : 联系方式:
注:本表格由各市州、省直管县考试受托单位填报。
附件2
市(县)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缴费明细表
考试受托单位名称(公章): 填报期间: 年 季度 单位:元
序号 | 考试点名称 | 应缴人数 | 应缴金额 合计 | 实缴金额 | 差额 | 备注 | |||||
高处、烟花工种 | 电工、焊工等其他工种 | 煤矿相关工种 | |||||||||
理论 考试 | 实操 考试 | 理论 考试 | 实操 考试 | 理论 考试 | 实操 考试 | ||||||
1 | |||||||||||
2 | |||||||||||
3 | |||||||||||
4 | |||||||||||
小 计 |
填报人: 联系方式:
填报说明:
1.表格中应缴人数为国考、国安煤矿系统中的考试计划人数,实缴金额为收费系统中的实际缴费金额;
2.本表由各市州、省直管县考试受托单位填报;
3.本表以考试点为单位逐行填列;
4.关于产生考试费缴费差额的原因,请在备注中具体说明。